I love 怪怪 so much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everyday everytime everywherer
 都是好愛好愛拐怪,好愛好愛動物。

喜愛動物,摯愛水怪!

為什麼呢?
除了毛絨絨的可愛、烏溜溜的眼睛外,
牠們世界很真誠,沒有心機或複雜心思,
非常單純的思考路線。

你對牠好,牠們都明瞭;
吃喝拉撒玩樂外,牠要的不多,
是陪伴、是關懷、是你對牠的愛。

和牠們相處很舒服也很開心,
不用處處堤防、不用處處謹慎、不用處處留心、
不用處處顧場面、不用處處在乎說話是否得體。

你不用做表面,
只需要一顆赤熱愛牠的心、真誠以對的陪伴。

牠們不懂人類複雜又險惡的心,
我也不懂人類為何會如此相互對待?
是不是要歸咎於人類的貪?
貪財、貪色、貪權、貪名、貪小便宜。
有還不夠,如同無底洞般,深不見底。
萬惡之藪屬為人類!


還是跟小動物們、大怪獸們相處,最快樂了!
拐怪,
要再活30年喔!一起搬到鄉下過田野生活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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階段性的朋友












2015.05.30 (六)

「 我們雖然都是一個人、一個個體,但是由不同階段的自己組成,而不同階段的自己可以是完全不同的。
妳有沒有一些朋友,曾經無話不談、可以為彼此兩肋插刀,後來漸漸走遠了,
沒有誰辜負誰,只因為你們變了,有著不同目標和理想,不再如此契合。這不是誰的錯。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── 截自 《路過,這世界教我的事》黃于洋著

價值觀不同的,扯不上邊;環境不一樣的,聊不上話;生活沒交集的,沒事可談。
硬湊合湊合也只是突顯得尷尬及浪費時間罷了!

最近能深深的感覺到,自己變了、不一樣也不同了。這個改變無關好與壞,
而是更了解自己,知道自己要什麼?不要什麼?在乎什麼?喜愛什麼?討厭什麼?
人與人之間沒能說個準,從熟稔到生疏、陌生到熟悉,
與其說是緣份來了又去了,不如說是人一直不斷在改變。

工作、家庭、生活、感情各個層面話題等等等等等等等等,
曾經與人同仇敵愾、抱怨無數、分憂解勞等等等等等等等,
重新檢視才發現自己並不喜歡這樣,
這些負面的態度想法卻佔去許多時間、消耗大量精力,
做些、講些、說些、談論些無法有實際作為改變目前現況之解決方法,
幫助不了什麼也無法替雙方進步成長。

許多人要的是情緒發洩,不是真正想要聆聽別人建議,
只是想要求得認同、求得同理心與附和。
當然並不是說不能讓情緒出來,而是在這之後,抱怨說說完後依然繼續當個受害者角色,
在生活上繼續在那些地方鬼打牆,卻不願真正想辦法做些改變,
讓自己脫離目前的狀態,那這些狀況也是自己選擇的,又有什麼好說嘴?

久久未聯絡,突然出現只為麵包。
開口閉口都是麵包麵包,可以有多少多少麵包麵包,
幫買點讓它賺麵包麵包,擁有了多少多少麵包麵包。
用了珍貴的資產,換了多少多少的麵包麵包!
也想要拉你進來一起麵包麵包!

說了這些,不是品頭論足、斷定是非對錯。
每個人有每個人重視的東西、追求的理念價值,無關好壞。
承如前面所說,
只是知道自己要什麼?不要什麼?追求重視什麼?

慢慢的體會到,愈來愈了解自己後,做好自己的事,
跟你不同的會隨著時間漸漸地離去,跟你同的也會默默地走近。

想通透後,豁然開朗。
人的來來去去,也不那麼擱在心上感慨了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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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影畫皮 vs 聊齋志異畫皮






















(圖片取自 新浪娛樂網)

2015.05.28 (四)

電影畫皮第一部實在好看。
演員選角合稱、場景佈置有氛圍、服裝造型講究、音樂搭配得宜、劇情編排高潮疊起,
除了裡面妖的真面目太科技化了些,讓我那段大出戲。

這不是重點,也不是篇影評。
實在是好奇心驅使,想要看看這部片改編的《聊齋志異──畫皮》,
原始蒲松齡寫得故事跟電影是否如出一徹?


















因此買了這版本的新白話聊齋,細細詳讀畫皮之篇後,
深深覺得,電影版本改好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,
完完全全不是同一個故事內容。

真正的聊齋故事裡頭,
沒有龐勇、沒有小唯、沒有佩蓉、沒有夏冰、沒有小易;
沒有狐妖、沒有蜥蝪精;沒有英雄救美、沒有降魔者之血、沒有中妖毒變成假妖、
沒有幻化精元救人命;沒有深情的浪漫愛情故事、沒有他愛她愛他愛她愛他。

有王生、有其妻陳氏、有街上道士、有王生之弟王二郎、有瘋子要飯髒乞丐、
有面目猙獰牙尖又長之惡鬼、有惡鬼假扮美麗女子與老婦人;
有王生與惡鬼同床、有道士給王生佛塵擋鬼、有王生被挖心臟開腸破肚而死、
有道士用葫蘆收了惡鬼帶走它了人皮、
有其妻氏吃了髒乞丐吐的痰、咳出的口水;
有其妻抱著王生收拾大體時,胸口那硬塊從喉嚨湧出,
並掉落在王生胸腔中,成為心臟救活了王生。


電影改編的畫皮,
講得是愛情、討論的是愛情,
演得是每個角色對於愛的詮釋、對於愛的表現方式。
同這篇心得影評,覺得它分析的不錯!
畫皮◎畫出愛的層次與心的深度
連結: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aiyung/post/1312018537

而蒲松齡的畫皮,
以外表光鮮亮麗女子,實為害死王生惡鬼;而外表污穢腥臭,實為救了王生仙人。
兩者強烈對比顯著,以此諷刺世人的膚淺表面。
害死惡鬼的是惡鬼本身;害死王生的是王生本身。
如果惡鬼不害人、王生不貪美色,又怎會招來殺身之禍?
用此故事來警醒世人,不可執迷不悟;
因果循環、善惡報應皆是自己行為所引起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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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去會死! 石田裕輔 著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5.05.27(三)
看完腦中符現的第一個感想是:當男生真好!
我無法想像我在生理期,月經來時血量大增、動一下會血崩,
要在高溫熱氣充滿天的漫漫長路、汗如雨下,包覆衛生棉又悶又溼的狀況下,
腳著踏車騎個幾十幾公里看不見終點的道路,該有多難受。

一切都是意志力和一顆決心呀!

作者從北、中、南美洲至歐洲、非洲、中東到大陸,
九萬五千公尺的自行單車之旅。
歷時七年浪跡天涯之心酸血淚史,濃縮成一本書,
實在是看不過癮,有太多太多的故事沒有被寫進來,
太可惜了!出版社該分成上下冊會更完整。

最近看了大量的遊記,每個都是屬於旅人們專屬特有的故事;
每個旅人都是個說書人;每件事是真真切切的生活體驗。
很難想像這些真實發生過,有些飄渺,
讀到遊記最後感覺都像是想像文學之感,
但我知道並不是。

想過TOBY對於她旅程說的一句話:
「已經無關妳的體力好不好、有沒有訓練,最後靠得都是意志力撐過去。」
作者也是強烈意志及對自我的堅持,才選擇單車環遊而非其他交通工具。

旅行中選擇快速、方便的交通方式,是為省時又免去舟車勞頓,
相對的,時間壓縮後、或快速經過某地,
也會因此錯過許多人事物、小細節,而也顯得無感。
一個地方住個三天兩夜跟待個一個月,一定有所不同的。

到最後我的想法是,這些要追求的都是過程,
是起點→→→終點中間的這段最珍貴。
當中的喜怒哀樂、堅苦難耐,無論好與壞都會過去,
試著放開心的體會這一切的一切,
到了未來都成為最特別而無可取代的回憶,
專屬於自己人生的篇幅故事。

從作者第一天的擔驚受怕、憂慮恐懼至最後麻痺,
除了習慣成自然外,心也漸漸磨練變得堅強了吧!
而且旅行到最後都不是一個人,
途中遇見了誠司大哥、清田君、永子小姐、淳、淺野、剛,
相遇後又揮手道別,分別後又再某地相遇。
緣份真是很奇妙的東西,這世界上總會有幾個志趣相投的人,
只是分散各處還沒遇上罷了!真正上路時,
緣份就像月老一樣幫你們之間牽起了線,等著相遇!

作者聽聞誠司大哥過世後,
也反省了自己當初出發前的想法:「死了就算了,要是非死不可到時候再說。」
讓我想到當初自己也有如此幼稚的念頭:「能有什麼事,爛命一條。」
看似灑脫卻是驕傲自大、自以為是過了頭,
一點也不珍惜及感謝擁有生命。
為何能輕易將這種話掛在嘴上說?

又在南非皮烏拉遭遇到搶案差點喪命後的經歷,
最後體會到自己還活著,活著真好,感謝自己的存在,
而在印度恆河時,想祈禱卻發現已經想不起來該求些什麼?
什麼也不需要!「但願世界和平」。
這也是最大的心境轉折點吧!

為什麼旅行它這麼迷人之處,出發前跟回來後,你一定有所改變;
說得上來的、說不上來的,但就是知道已經不一樣了。
在路上總是能藉由這些過程,看清楚事物的本質,能更了解自己;
往內或往外更深處的去探索一般。


再一次覺得,人可以做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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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似無的腳趾頭,,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5.05.23(六)有感而發

在房間裡抬起了左腳,才想起之前受過的傷。
而翻開了右腳掌,趾頭裡就像紫霞在悟空腳掌點痣那般,
以為會跟我一輩子的大圓點污血卻消失不見。
看著雙腳盤腿倂一起,彎下腰順便拉著大腿內側筋的我,
不死心直瞪眼望著完好如初可愛的趾頭們,
我真的有受傷過嗎?

話說當初在伊拉拉賴國小運動會上,
知道可以現場報名男女混合大隊接力後,
不知哪來的一股衝勁上前參加;又不知哪來的一股傻勁,
讓我在碎石子道路上打赤腳的奔跑!
當下腎上腺素激增瘋狂衝刺,大步大步極速邁開。
誰知停下後才感覺為何腳趾濕黏外伴隨麻痛之感?
低頭看下,不得了啦!血染大地了呀!
食指與中指頭皆被磨到皮都不知落了幾層,
血肉模糊還黏了泥土、沙子、碎石,
是要參在一起做撒尿牛丸是不是呀!
血流不止外,重點是走路怎能不觸及到它們?
於是奮力的翹起趾們在我每一步的步伐,重心放於腳後上,
一拐一拐像個老婆婆樣的到馬讓家清理傷口,
扯掉了外層爛皮;挑掉了內層小石。
唉呀!痛呀!哭天喊地後,我竟然異常冷靜著處理好傷口。

之後呢?我管它的!依舊活蹦亂跳趴趴造啦,
這些傷口擋不住我想往外衝的心,
依舊跳海下去游個爽,
原以為碰到鹹鹹海水會痛得欲哭無淚,
誰曉得一點知覺也沒有,
痛得是隨之擺動的舊皮時不時飄動扯到傷口。

現在想想當時我真夠勇敢的,
但打從心理我就是相信它一定會好起來,
不是什麼大不了很嚴重的傷口,
深深相信自己身體能復原!
果真應證奇蹟了,一點疤痕都沒有。

沒有疤痕、沒有瘀血,讓我不禁困惑,
我真的有受傷嗎?
不,比賽贏得的醬油證明這並不是夢一場。
有圖有真相。


















讓我不禁驚嘆人體修護復原能力太神奇了!
總之,能「腳踏實地」走路奔跑著是很幸福又美妙的事情,
前提是,先練練個無敵厚之百物不侵的腳皮出來才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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